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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做信访[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 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工作

第一,接访时先安抚来访[来访,指来此访问;造访。]人激动的情绪。第二,弄清来访人的主要问题,知道的耐心解答,不知道的不要和来访人有语言上发生冲突,婉转的避开他的主要问题,引他到次要问题上。第三,主要注意自己的情绪,因为来访人是带着火来的,你需要给他灭火,火灭了一切都解决了。

2、信访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信访局[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职责[职责(拼音:zhí zé),指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
(一) 负责[基本解释1、担负责任。]处理[处理是汉语词汇,读作chǔ lǐ,出自唐韩愈《黄家贼事宜状》,有处置、安排、加工等意思,快速的解决问题,也泛指低价出售。]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 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三) 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事项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shì xiàng,解释为事情的项目。]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 承担协调[和谐一致;配合得当。]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 综合协调指导全国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 承担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 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 承担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3、信访局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1、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以及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2、乡镇没有信访局。

3、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信访安全生产职责职责扩展资料:

信访须知

1、来访人员必须是当事人,不能由他人代替上访,但个别特殊情况(如当事人正在住院治疗或不能行走等)除外。来访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境外人士出示护照或回乡证。

2、来访人员须先填写《来访登记表》,并按先后顺序在等候区等候。

3、来访人员应简明扼要陈述来访事由。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提供有关材料,接待人员认为必要的,还应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

4、来访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隐瞒事实真相。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集体上访的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选出代表(不得超过5人)向接待人员反映情况。其他来访人员应立即离开信访场所返回原地,不得围观、起哄等;来访代表应将接待人员作出的处理意见如实向其他来访人员传达、解释。

6、来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访秩序,做到“五不”: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纠缠不休;不得冲击机关、破坏公物、扰乱办公秩序;不得串联、煽动他人上访、闹事。

不得无理刁难、辱骂、伤害接待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受管制器械进入信访场所。违者由接待人员予以批评制止,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

5、信访条例规定信访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信访条例没用规定信访负责人的职责,但规定了县级信访机构的职责,具体如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6、维稳职责是什么,如何落实维稳职责

维稳办工作职责:

一、贯知彻落实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超前性、预
警性的工作建议,
对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协调、
检查和督办,
指导全县各单位的维稳工作。

二、
掌握全县政治稳定情况,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维稳办报告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
要情况。

三、加强调查研究、
定期道对全县影响稳定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建议,供县委县政
府决策参考。

四、
对全县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
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
协调和督促相关部
门采取措施处置版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在敏感期、
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
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
维稳工作
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六、
对全县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协调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
向县委县政府提出
工作措施建议。
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及时准确掌握情报信息,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
处置。

七、
负责权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单位进行调查,
向县委及有关部门提出责任追
究的建议。

八、完成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维稳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7、信访局只要负责什么

主要负责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并做好记录:然后进行调觧并讲明政策

8、信访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五项主要原则

1.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是指各级行政机关要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了解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促进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得到迅速反馈和处理的制度精神。

2.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条原则是根据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在总结信访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责任和分工,处理好“条”、“块”关系。

3.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是指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及时、就地”是指要尽快、就近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疏导教育”是指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解疑释惑、疏导情绪。

4. 标本兼治、预防和化解相结合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整体性,要求变被动为主动,不仅要及时处理信访问题,而且要深入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超前预防,正本清源,标本兼治。

5.责任原则。责任是行政权的核心。责任原则,是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是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如果不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处理信访事项,造成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原则的核心是通过强化责任,建立“事要解决”的长效机制。

(8)信访安全生产职责职责扩展资料: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 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吁请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

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特色

除法律以外的又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一种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但是,由于信访的有关信息一般要经过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筛选,然后递交给有关领导、有关机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是一种间接的利益表达方式。

国务院1996年《信访条例》规定了办理信访的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2005年新《信访条例》又强调“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其中分级负责、属地或归口办理就产生了一个信访机关是以办信为主还是以转信为主的问题。

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2003年指出,群众信访问题,“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分级负责”意味着,除基层之外,上级信访部门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下转信而不是办信。

各省市自治区《信访条例》都对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具体信访职能作出了具体规定,最完备的一个归口管理的规定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问题归口分工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1991年〕19号通知),其中对党纪、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察等三十五个方面的信访职责作出了规定。

上级工作以转信为主,这些信访转到基层,基层无法再转,无口可归,有的地方就形成一个以党政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工作格局。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归口办理”,最终落实在地方党政领导人身上,专门的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人员则负责信访信息上下左右的转送。正是这一点引起了“信访部门是二邮局”、“信访制度是典型的人治”的诟病。新《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更多的协调、督办权,但其以转信为主的功能不会改变。

改变信访向上负责的关键是信访向人大框架转移。信访制度是嵌套在中国现行“向上负责、下管一级”的政府体制之中的。在这个体制没有改变之前,信访制度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信访的功能,不能轻易否定。

改变“向上负责”的关键是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为核心的人民民主制度。如果当地人大能够监督当地政府,由上级政府来监督当地政府的必要性就降低了。所以,将信访与人大制度结合,有利于促进信访制度从向上负责转变为向下负责。并据此在人大框架内进行调查、听证,然后对政府提出监督要求。

9、什么是信访接待?

信访接待:

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复管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制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9)信访安全生产职责职责扩展资料

来访事项分级受理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二是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三是在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中,首先收到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所谓本级机关,是对来访事项有直接管辖权的机关。

10、信访局有什么权力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10)信访安全生产职责职责扩展资料

信访局工作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四、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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