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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后怎么不能登录四川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管理系统了

你好,建议你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2、四川地区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网上填报并打印申请表 申请人登陆“中国建造师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
详细步骤:
第1步:打开网页http://www.coc.gov.cn;
第2步: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
第3步:进入“建造师管理系统”页面(有配图),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
第4步: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并在出现红色文字的区域选择省份,点击“进入”;
第5步:出现“xxx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
第6步: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
第7步: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页面,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重新、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
第8步:保存并生成个人申请数据文件;
第9步: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带有条形码。

3、请问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具体流程及都需要什么材料?

二级建造师延续zd注册需要的资料以浙江省为例:

资料:

(1)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打印在线表单:上方基本表单提取、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后再打开打印)

(2)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3)申请回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三年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答料


流程:

4、四川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什么材料,怎么操作?

找原来的公司要密码和账号:(包括个人和企业的)进入四川省建造师管理系统,在个人版内提出申请(在管理信息系统内输入二次密码,就是信息卡上的卡号),然后进入企业版,进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造师管理,点击建造师列表上的变更。打印出相应的带条码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由接收单位提交到建委窗口办理。如还不明白可咨询成都市建委和信息管理中心。

5、建造师证过期注册怎么办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

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5)四川建造师延续注册扩展资料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6、如何查询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时间 四川

怎么进行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


二级建造师考过之后,都会在全国建造师网上能够查询到的,如果不能在这里查到,那么你的证书就是还未注册, 要尽快去注册,因为只有注册了才能使用。

1.、查找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网站,在搜索引擎搜索【二级建造师注册查询,找到【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

2、进入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界面,点击进入之后,看到的同学都明白可以查询多项内容,包括有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查询和一二级临时执业人员证书查询两种。

3、找到二级注册建造师查询入口,点击进入二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可以查询继续教育信息查询、执业状态信息查询、行为评价信息查询。

4、进入二级注册建造师查询页面,选择要查询的二级建造师所在城市,姓名、注册编号、企业名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点击即可查询。

5、建造师数据有即时和非即时两种;带*号标记的为地方上传非即时数据信息,信息有延迟的,如果刚注册的可能不能即时查询到。

6、注册信息展示

点击查询之后,注册信息展示出来二级建造师详细信息。


注意事项

1、建造师查询要有建造师证书

2、到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查询


附: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网址:

http://jzsgl.coc.gov.cn/archisearch/second/cszcindex.aspx

7、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从开始到结束需要多少天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换证注册,遗失补办注册和延续注册需要哪些程序?下面,小编以安徽省为例,向大家一一详细介绍,供大家参考。
初始注册说明 关注公号建筑施工资料,免费课件
一、初始注册前提条件:
1、必须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并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注册人员从未进行过二级建造师注册。
二、初始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初始注册申请并提交给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三、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有红印章的页面均须扫描上传) 或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申请增项专业需提供,正反面复印);
2、学历证书扫描件;
3、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继续教育证明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对接(超过3年未注册需提供);
5、社保证明;
6、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7、个人承诺扫描件。
四、窗口办理所需携带材料:
1、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变更注册说明
一、注意问题:
1、执业企业变更:需要上传个人承诺扫描件、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 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社保证明;
2、人员姓名变更:需要上传变更后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个人承诺扫描件;
3、企业名称变更:需要上传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函复印件。
二、执业企业变更(同地市)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变更申请;
2、原企业审核后提交给现企业审核;
3、新册企业审核并提交至企业所在地市审核;
4、变更人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新单位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三、执业企业变更(跨地市)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变更申请;
2、原企业审核后提交给现企业审核;
3、现企业审核并提交至原企业地市审核;
4、原企业地市审核提交至现企业地市审核;
5、变更人携带证书原件到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四、人员姓名变更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姓名变更申请;
2、企业审核后提交至地市审核;
3、个人携带相应证件到单位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五、 企业名称变更操作流程:
1、企业发起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至主管部门地市审核;
2、企业办事人员携带企业所有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延续注册说明
二、注意事项:
1、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二级临时建造师证书,且未注销。
2、注册人员拥有继续教育合格信息。(注册人员只有一个专业的,必须完成120学时才能发起延续注册。注册人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 只要有任一专业完成120学时,其他专业只要有继续教育合格信息即可发起相应专业的延续注册申请)
3、延续注册根据证书专业延续的,如:同时拥有建筑、市政两个专业,则需要分别延续。
4、延续专业选不到,请核实是否有该专业的继续教育合格信息。
5、注册信息和继续教育信息不匹配,如因注册证书信息错误,请携带注册证书、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至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办理, 如因继续教育信息错误,请联系省建设干部学校注册二科核实办理。
6、若注册人员不能发起初始、增项和重新注册,请核实是否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
二、延续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延续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变更帖并发放。
三、网上上传所需要的资料:
1、个人承诺扫描件;
2、劳动合同或社保工资证明扫描件。
四、注册人员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所在窗口办理
增项注册说明
一、增项注册前提条件:
1、必须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并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注销。
二、増项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增项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三、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个人承诺扫描件;
2、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四、注册人员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重新注册说明
一、重新注册前提条件:
1、必须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并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注册人员已进行过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
二、重新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三、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社保证明;
2、个人承诺扫描件;
3、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证明;
4、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学历证书扫描件。
四、注册人员携带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注销注册说明
一、注销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回收证书,正式注销。
二、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个人承诺扫描件;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3、企业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承诺函;
四、注册人员携带材料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污损换证注册说明
一、污损换证前提条件:
1、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注销。
二、污损换证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污损换证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地市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三、省厅办理所需携带材料:
1、污损的证书原件。
遗失补办注册说明
一、遗失补办前提条件:
1、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注销。
二、遗失补办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遗失补办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地市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8、四川二级建造师注册时间限制

发证后三年内注册

9、在四川监理和建造师变更注册不满一年可以办理变更注册吗,急问,谢谢,最好最近实际办理过得。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详见:https://.baidu.com/question/429424677824745292

10、四川政务服务网里怎么变更注册建造师到其他单位?具体流程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变更注册所需材料(所附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需提供电子文档,以u盘或光盘形式;本中心网站ag尊龙凯时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中提供下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变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商核准通知书或内资情况登记表;单位更名涉及不同等级的建造师,需要根据不同等级的建造师进行汇总,并且申请表上有体现的所有证件都需要带齐;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建造师变更注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出省变更注册(跨机构变更)人员有关材料应当增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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